返回 大明木匠 首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明代的官制(三)[1/2页]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妙书坊]https://m.miaoshufangla.com最快更新!无广告!

    明代枢部初置于洪武元年,各部设尚书、侍郎、郎,员外郎、主事等官,隶书省统辖,分理国家诸事,其职至重。说:

    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八月丁丑,始置吏、户、礼、兵、刑、工部,设尚书、侍郎、郎、员外郎、主事,仍隶书省。帝(太祖)召部尚书入见奉天殿,谕曰:“朕肇基江左,军务方殷,官制未备。今以卿等分任部。国家之事,总之者书,分理者部,至为要职。凡诸政务,宜悉心经理,或有乖违,患及天下,不可不慎。

    洪武五年(公元1372年)定部具体职掌,并於岁终进行考绩,分其优劣,以行黜陟。部官员相对稳定,不得轻易调动,凡有劳绩者,则在本部升用。自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罢书省后,即升部品秩:尚书为正二品(建曾一度提为正一品,永乐时复旧),侍郎正三品,郎正五品,员外郎从五品,主事正品。

    部尚书、侍郎都是堂官,由皇帝直接领导,其吏部尤为重要,因为官吏的除授都必须经过吏部。明朝的首任吏部尚书为滕毅,樊鲁璞、汪河分任左、右侍郎。洪武年(公元1373年),吏部分三个属部,即总部,司勋部,考功部;十三年(公元1380年),增司封。二十二年(公元1389年)改总部为选部。二十年(公元1396年),改定选、验封、稽勋、考功四个清吏司。每司设郎、员外郎、主事各一人。

    首任户部尚书为杨思义。刘诚、杭琪分任左、右侍郎。洪武年(公元1373年),户部分设五科,即一科、二科、三科、四科、总科。每科设郎、员外郎各2人,主事5人。十三年(公元1380年),分四个属部,即总部、度支部、金部、仓部。洪武二十二年(公元1389年),改总部为民部,次年,又分四部为河南、北平、山东、山西、陕西、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四川、福建十二部,每部仍分民、度、金、仓四科。二十年(公元1396年),改十二部为十二清吏司,各设郎1人,员外郎1人,主事2人。永乐元年(公元1403年),改北平司为北京司。永乐十八年(公元1420年)。废北京司,设云南、贵州、交阯三个清吏司,宣德十年(公元1435年),罢交阯司,

明代的官制(三)[1/2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