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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护法沙门——法琳[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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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琳,参与佛道之争、能言善辩的佛教卫士,彦琮称之为“护法沙门”,俗姓陈,原籍颖川,他的远祖曾到襄阳做官,因之留寓该地。

    法琳,年少即出家,游历金陵、楚郢各地,遍学内外典籍。二十三岁时,隐居青溪山鬼谷洞,精勤诵习,白昼钻研佛经,夜间阅览俗典,学业大进,曾撰有,文词婉丽,传诵一时。

    三十岁时,出山来游隋京大兴,想了解道教的真实情况,遂著黄巾道服与道家交往,又还归佛教,住济法寺。太史令傅奕,上废佛法奏事十一条,唐高祖李渊征询沙门的意见,法琳这时据理回答,李渊无词以对,傅奕之议因而不行。但是傅奕把他奏事的内容公开宣布,因文中有秃丁、胡鬼等语,遂使社会上有鄙视歧视佛教僧徒的风气。这时有总持寺的普应撰二卷,又居士李师政撰和,都广引佛教经论,破斥傅奕之说。

    但是法琳以为佛教经论本为傅奕攻击的物件,纵然引用,岂能使其心服,于是自撰一卷,约八千多字,引据孔子老子推敬佛教等中国的古代传说,用傅奕等本身所信的学说以破斥其谬见,此论出后,虞世南特为写了一篇序文,风行一时。法琳为了要进一步转移当时社会上的视听,遂上书于皇太子,又上书于秦王备论傅奕之妄。

    唐高祖下诏沙汰寺僧;只京师留三寺千僧,其余寺宇并赐王公,僧徒放还故乡。但到六月三日,高祖退位,太宗大赦天下,佛教又恢复旧观。本来武德初年有道士李仲卿、刘进喜等著和等论贬量佛教,法琳为了造论破斥著成八卷十二篇,东宫学士陈子良为之制序。太宗舍太和宫为高祖立龙田寺,以法琳为寺主,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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