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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獠牙[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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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你就来试试啊。”霍洪单手架起汤姆逊冲锋枪,枪口直指伊仁,“没有灵气护盾,你的羽毛是挡不住点45口径的冲锋枪子弹的。”

    “我原本的计划里是没有伤亡的,别逼我手上再沾一条命。”

    伊仁死死的盯着霍洪,展开羽翼与他周旋着。

    “他说的没错。如果没有他的弱化能力,刀枪剑戟斧钺勾叉甚至子弹对我来说都不是问题....但现在我的境界被弱化到至少是元境级别,大部分仙术也用不出来....该死,到底怎么办才能把小狸抢回来?”

    “顺便提一句。”霍洪踢了一脚小狸的脑袋,让她老实一点,“我在这里埋了足够把你们炸成碎片的炸药,就算你速度够快在我开枪前冲过来把我开膛破肚,或者是在打完一弹匣前不被伤到,你们也躲不掉半吨的炸药。”

    “你也会死的。”

    “仇恨是不死的。”

    疯了,这家伙彻底疯了!

    “你到底怎么样才能放了小狸?”

    “除非你的主子达到我的要求,否则....”

    爷爷,你孙子给你来电话啦!

    “嗯?”霍洪一点也不在乎伊仁会不会在他放下汤姆逊的刹那冲过来,接通了电话。

    “喂?”

    “我收到了报销发票。你出院了?”

    “是,主任,动了点小手术,还在恢复期。”

    “还能动吗?”

    “四肢健全。”

    “赶紧回公司一趟,有麻烦了。”

    霍洪挂断电话,看了看伊仁,“你很走运。”说着,他在伊仁惊诧的目光中把半死不活的小狸扔到伊仁的面前。

    “我有事要做,没时间陪你们玩。与其跟我在这儿干耗着,不如去给你们主子解围。”伊仁解开绳索,把小狸搂在怀中,目送着霍洪逐渐远去。

    “在那种地方,迟早会遇到麻烦的吧。”

    另一边.....

    “这位小哥,请问你是梅莎的男朋友吗?”

    “不是!都说了不是啊!你们这群狗仔队怎么那么烦啊?!”

    “先生能请您阐述一下拒绝梅莎邀请的原因吗?为什么您要来见梅莎呢?”

    “好烦啊你们,都滚啊!”

    话分两头,霍洪已经搭乘出租车回到了市区,“老哥,你也喜欢拉小提琴?”司机从倒后镜瞧了眼他装着汤姆逊的伪装布包笑道。

    “我就在这儿下车吧。”出租车停在蓝天大厦下,霍洪也懒得搭司机的茬,结了车费挎着布包匆匆跑向大厦。

    “先生,您不能进去。”

    霍洪有些傻眼。从来都把这些话挂在嘴边的他今天居然会被同样的的话语拦住,让他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更让他感到奇怪的是,平时本该坐在大厦门口玩手机摸鱼的两个小保安如今却被两个站的笔直,一看不是特工就是保镖类型的西装大汉取代,让他不禁怀疑自己是不是走错了地方。

    “这里是蓝天集团大厦吧?”

    “是。”保镖点点头。

    “你们是谁?”

    “你管不着,总之你不能进去。”

    “我是这家公司的保安,你看不到我这牌子?”霍洪往大堂里瞧了一眼,黑漆漆的什么都看不清。他眉头一皱,察觉到事情可能比他想的还复杂。

    两个保镖对视一眼。

    “很抱歉,但你还是不能进去。”

    “为什么?”

    “我们领导正在和董事长讨论股份转让的事情,直到结果出来前,你都不能进去。”

    原来如此,这就是南宫梦说的麻烦事么。虽然他只是个保安,不过通过南宫梦他也了解不少公司内部的事情。

    黄雪莲毕竟年纪轻轻,就他估计原来蓝天大厦一直都是她老子黄巢在管着,如今人已经被他逼死了,股东们自然一个个原型毕露,跟饿狼似的恨不得把蓝天集团这块大肥肉瓜分殆尽。

    依稀记得前几年黄巢还活着的那会儿,有天晚上股东们开会,有个领导忽然犯了癫痫,霍洪和老季才得以进入会议室把他抬出去。

    虽然只有短短一瞬间,霍洪却牢牢记住了每个股东的脸。在那其中,最幸灾乐祸的股东是一个小黄毛,看名牌是叫白易初来着,年纪看起来和黄雪莲差不多,染的一头黄发,不穿个西装还以为他是哪个胡同冒出来的非主流歌手呢。

    其它股东为了显示自己作风优良端正,通常都表现得勤俭节约,除非开会平时都穿的挺随便,上下班要么靠走要么打车,再奢侈也不过就是叫专车来送。

    唯独这个小黄毛,好像全公司就他一人搞不清状况一样,那个嚣张跋扈呀,出一趟门都带着要把整条街闹个天翻地覆的气性,各种上流人士出没的地方见不着他的影子那就是闹鬼,一天到晚花天酒地,没见着他干正事。霍洪偶尔也去酒吧,最起码看到过他不下五六次。涂的五颜六色的超跑别提有多晃眼,引擎声大的隔着两条街跳广场舞的耳背大妈都要骂街,你能想到的名贵珠宝首饰基本都能在他身上见着,霍洪心说这孙子是不是穷鬼投胎,上辈子穷怕了,照着架势干嘛不给自己熔个12斤的大金链子栓脖子上,晚上还能摘下来锁狗用。

    花钱大手大脚,气势张扬也就算了,谁家富二代不这德行?不嚣张的富二代那不叫富二代,那叫「有钱人家的公子」。闲话少说,关键这小崽子人品还差,除了几个志同道合的狐朋狗友没人喜欢他,恨他恨不行的暗地里给他起个外号叫「盐滩」——流哪哪咸,用恶霸来形容他也不为过。

    霍洪本以为这种人也就在都市网文看着得了,结果他抱着好奇心稍微一查,差点没一口茶喷出来:不仅令人生厌的富二代属性占满了,渴望公司股份还馋黄雪莲的身子,智商情商都差些,要不是背后有白家老子撑腰没人给他好脸色,这不就是富二代反派标配吗?

    结合保镖说的话,他也不难猜出发生了什么。

    “让路。”

    “请你离开。”

    “把路让开。”霍洪懒得跟他们废话。他知道,这道理是讲不成了。

    “想要我用嘴重复一遍就自己把路让开。想要我用拳头重复一遍的话....你们自己看着办。”

    两个保安看看霍洪的体格,眉头也不自觉皱了起来。

    “你想在这里动手吗?”

    “看你们喽。”霍洪已经不打算给他们留任何退路了,只见他把指关节捏的咔吧作响。

    “我个人更偏向后者就是了。”

第十四章:獠牙[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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