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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零六章红眼病[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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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蓦然,舞台中央的大屏幕,竟然出现了兰西球队的重播剪辑镜头,那些球员奔跑着,为了自己球队的胜利,竭力嘶喊,竭力奔跑!

    极具激晴的伴奏响起,那极富感染力的伴奏令人仿佛感受到了赛场的热情,那一直冲天而起的烟花,令得许多观众只是听到伴奏,便齐声欢声了起来。

    这歌还没开始呢,就好刺激!

    几乎是所有人都在为沈浪呐喊的时候,一道沙哑却丝毫不显绵软的歌声自舞台之上传出,所有人都沸腾了。

    歌曲的节奏很快,而且很有动感,配合和沈浪扭动着腰肢,让人们顿时更加疯狂了起来,大家目光锁定舞台,只是瞬间,他们仿佛就坐在了球赛现场。

    他们的血液迅速沸腾,想要为喜欢的球队加油。

    尽管,是暴风雨天,头顶着一片乌云!

    人可以被杀死,但气势将永存!

    他们是足球最为忠诚的守护者,守护之热血永不冷却!

    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抑制不住心中的激动,他们跟着那磅礴大气,自然流畅,郎朗上口的旋律,跟着那人群中正合唱着的人们,唱了起来。

    谭永林几欲晕厥,现场合唱的人太多,那种气氛,让他脑血上涌,呼吸艰难。

    可是他依然挥着手,他是忠诚的球迷,要守护着自己喜欢的兰西队,直到最后一刻,哪怕是过于激动而晕倒,他都不后悔。

    今天,他唯一后悔的是,他没有在门口买一块印有沈浪名字的荧光牌,为沈浪助威!

    虽然这种行为对于他这个一把年纪的人来说有些傻,可是,就沈浪的这首歌而言,真的很值得他这么去做。

    就他个人来看,虽然没有听过和沈浪这首歌一起争夺本次主唱权的其他歌,但是不用听,谭永林这个华语乐坛天王级的大神也能够断定,那些歌与沈浪的这首简直就是天与地的差别,不光是现场的气氛,就这首歌本身来说,旋律、歌词、伴奏无一不是经典。

    最厉害的,是他这首歌完全就是为了足球而写,热血,激晴,节奏欢快,令人一听难忘。

    Go,go,go,ale,ale,ale……

    谭永林面带微笑的扭动着身子,他现在理解了那些跑到格莱美听沈浪现场的人说的,听沈浪现场简直就是享受的意思了。

    完美的听觉盛宴,只有沈浪的现场才能体会到!

    “快,老友们,打电话给朋友们,让他们听听这首歌,我感觉以后的足球就只有这首歌适合了。”谭永林好不容易才深吸上了一口气,舒缓了一下情绪,立马对身边的朋友道。

    他的话一传出去,周围的陌生人听到了都立马拿起了电话。

    谭永林冲他们笑了笑,对刘华等人道:“回去得跑到天马娱乐去找找沈浪,问问他什么时候来场演唱会什么的。”

    “好。”

    “那是必须的。”

    刘施然看着现场那汹涌澎湃的荧光棒海浪,听着磅礴大气的万人合唱,全身泛起鸡皮疙瘩,血液瞬间就沸腾了起来,她攥着拳头,鼻翼泛酸。

    有种感动,从心头飞速升起。

    那是忠诚的力量!

    虽然屏幕中,那荧光棒的汪洋中心的舞台上除了四方屏幕一直亮着,其他地方尽皆陷入一片黑暗,根本看不到沈浪在哪儿。

    而且,也听不到沈浪的声音。

    可是,如此一来,由现场观众唱响的听起来就更让她感觉到,自己就是在看一场足球直播。

    现场的观众都是忠诚的球迷,他们守护着他们的梦想,为它呐喊加油。

    尤其是歌声后那有力的合声怒吼,如同一柄脱鞘的利剑,为自己喜欢的球队,势要斩尽一切对手!

    热血在燃烧!

    刘施然很是激动,看着电视中,四方屏上那些努力奔跑的身影。尽管输了,他们依然勇往直前,依然团结互助,偶尔闪过的一丝现场观众的镜头,刘施然非常期待,这首歌在决赛现场被那些球迷们一起合唱的镜头。

    那全部穿着清一色球衣,齐声高歌的场景,光是想想,刘施然都觉得激动不已。

    “不得不说。沈浪写歌的实力,真的好厉害啊,我也只是听了一次xs63蓦然,舞台中央的大屏幕,竟然出现了兰西球队的重播剪辑镜头,那些球员奔跑着,为了自己球队的胜利,竭力嘶喊,竭力奔跑!

    极具激晴的伴奏响起,那极富感染力的伴奏令人仿佛感受到了赛场的热情,那一直冲天而起的烟花,令得许多观众只是听到伴奏,便齐声欢声了起来。

    这歌还没开始呢,就好刺激!

    几乎是所有人都在为沈浪呐喊的时候,一道沙哑却丝毫不显绵软的歌声自舞台之上传出,所有人都沸腾了。

    歌曲的节奏很快,而且很有动感,配合和沈浪扭动着腰肢,让人们顿时更加疯狂了起来,大家目光锁定舞台,只是瞬间,他们仿佛就坐在了球赛现场。

    他们的血液迅速沸腾,想要为喜欢的球队加油。

    尽管,是暴风雨天,头顶着一片乌云!

    人可以被杀死,但气势将永存!

    他们是足球最为忠诚的守护者,守护之热血永不冷却!

    今夜如此,夜夜皆然!

    抑制不住心中的激动,他们跟着那磅礴大气,自然流畅,郎朗上口的旋律,跟着那人群中正合唱着的人们,唱了起来。

    谭永林几欲晕厥,现场合唱的人太多,那种气氛,让他脑血上涌,呼吸艰难。

    可是他依然挥着手,他是忠诚的球迷,要守护着自己喜欢的兰西队,直到最后一刻,哪怕是过于激动而晕倒,他都不后悔。

    今天,他唯一后悔的是,他没有在门口买一块印有沈浪名字的荧光牌,为沈浪助威!

    虽然这种行为对于他这个一把年纪的人来说有些傻,可是,就沈浪的这首歌而言,真的很值得他这么去做。

    就他个人来看,虽然没有听过和沈浪这首歌一起争夺本次主唱权的其他歌,但是不用听,谭永林这个华语乐坛天王级的大神也能够断定,那些歌与沈浪的这首简直就是天与地的差别,不光是现场的气氛,就这首歌本身来说,旋律、歌词、伴奏无一不是经典。

    最厉害的,是他这首歌完全就是为了足球而写,热血,激晴,节奏

第四百零六章红眼病[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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