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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1 部分阅读[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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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岁月是不会停的,书里书外的故事也是永远不会停的,尽管很多时候是无休止的重复,但无数人生的要义便是在重复中T现。

    坟弯村的故事就简单讲到这里,随着时间的推移,村里又发生了许多新的变化。寡妇村的情形在逐渐改变。工仍旧有人在打,但不再像过去那样,男主外nV主内了,聪明的新一代年轻人们已经意识到两口子在一起的好处,甚至全家在一起的好处。所以村里一些活寡妇们很快收拾好行装,带上自己正在上学的孩子,不远千里,前往丈夫打工所在的城市,他们租上一两间简陋的房子,把孩子就近送进由打工仔创办的低收费学校,男人在外面打工,不忘给nV人也找一点活g。

    这样全家就住进城里了,虽然他们仍然让城里人看不起,仍然生活在城市的最底层,但举家外出打工,也应该算是时代的进步了。不管怎么说,他们的后代已经可以早早地T验到城市人的生活。而不像本书作者金刀河先生,居然二十岁了才第一次坐汽车,才第一次去邻近的S洪县城。当时看到并不大的S洪城时,他在车上惊呼,哇好漂亮的城市,不管下多大的雨也不用穿长桶胶鞋,因为街上是水泥路面,不用担心会有稀泥溅Sh全身。S洪城里的男男nVnV都穿得光光鲜鲜,很多衣服似乎都是新的,而金刀河一年到头只有过年才能有一套廉价的新衣服,也只有过年才可以穿上几天,而城市人,令人羡慕的城市人,却可以天天穿新衣服,贵衣服,天天走水泥路,天天吃r0U吃馆子。所以那时的金刀河便做梦都想留在城市,还做梦都想娶一个城市的nV人做老婆。

    如今,金刀河的梦想基本实现了,可是二十岁才进城的人,使他身上永远都有一GU老农民的气息。他永远也改变不了了,也始终无法彻底融进城市人的生活,因为他的根子在农村。就算枝头长得不错伸进了城里,这又能说明什么呢?因此一个人的出生环境和生长环境是多么重要。那些今天跟着父母一起进城的打工仔的子nV,相信因为年龄小,他们会很快适应城市人的生活,并在他们的生命中打下城市的烙印,这为他们将来占领城市拥有城市打下了基础。

    好处是有目共睹的,所以坟弯村的人口差不多少了一半,美蛙养殖场和其它养殖场仍在Ga0,但生意似乎不怎么样了,也有Ga0砸了的,把自己辛辛苦苦在外面赚回来的血汗钱全都打了水漂,所以只好又一次抛下土地,举家外出打工了。

    现在全家离开坟弯村最早时间最长的应该算是万梦一家了。截止目前,这一家四口在外面的时间已经超过了二十年,两个曾经半大的孩子现在已经成家立业,在城市里买了房子,人模狗样地和城市人说着一样的口音,穿着一样时新的衣服,你别说,要想一下子在短时间内分辨出他们曾经是城市人还是农村人真的很难。

    他们的“农皮”已经找不到影儿了。

    而且坟弯村留给他们的记忆,随着时候的推移,也将逐渐消失。

    而且听说,他们很少回老家去,特别是老人过世后,更没有回乡的理由了。

    就像金刀河,已经有六年多时间没有回过坟弯村一样,尽管金刀河的父母亲才五六十岁,年轻着哩,但他也很少回去了。尽管家乡有他创作不竭的源泉,有他童年少年的欢乐,还有让他时时怀念的经常去游玩的文井镇的高峰山,他曾经在山上偷过甜甜的苹果,曾经在山上缅怀过王师祖和范师祖,曾经在罗英秀才的坟前磕过头,期望自己有一朝一日也能成为才高八斗的秀才,就像不久前去乌尤寺参观沫若堂时,他轻轻地抚m0郭沫若的雕像,期望也能从他们身上弄来一些灵气一样。一个人一生要是有两个故乡的话,我想出生地的重要是不言而喻的。

    所以坟弯村的子孙们,不管你们现在身处何地,也不管你们现在混得如何,都请不要忘掉自己的根,不要忘掉自己生活过的那片热土,因为那里有树芬,有建国还有曾俊,他们的坟永远向着城市,他们的心永远和土地一起颤抖。

    哦!“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rEnyU断魂。”

    又该回乡祭祖了!

    祭完祖宗后,树芬大娘的坟前,我想,我还是要去烧上一些纸钱的,毕竟她捐建的村小至今仍旧富丽堂皇,里面的学生虽说越来越少,但欢歌笑语声,却是越来越响亮的……

    乡村野疯狂第01章告别都市

    “春生!你真的要回去吗!难道你就捨得丟下我一个人吗!呜呜……”

    陈佳爬在叠好的被褥上伤心地哭着。

    她是我大学的nV朋友,我们已经同居近三年了。她是城裡长大的孩子,她不但是一个,人见人Ai的都市nV孩儿,而且还有着相当可观的背景。

    陈佳的父亲是我现在所居住的都市裡最有钱的人物。因此,对别人来说,陈佳可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千金大小姐。但在我的面前,她只是我的一个普普通通相恋相Ai的nV朋友。

    当时,别人说我和她在一起完全是看中了她老爸的那点破钱。其实我能理解这些人的心理是怎麼想的,无非也就是常言说的那些话“什麼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因此我也就不和他们计较这些诽言。

    按人的正常思维来讲,我和陈佳在一起可以说是郎才nV貌。这一点都不夸张,谁让我的父母太偏心我。不但给了我一副相当结实而又高大的身材,更重要的是结合我的面相,完全张扬出了男人的魅力。当然是nV孩们喜欢的那种类型。

    总的来说,我和陈佳的结合。并没有谁追谁的概念,我们只是不约而同地走到了一起。可以说那时侯追陈佳的男孩子特别的多,多的都可以组成一个班级。这其中还不包括那些在心裡暗恋却不敢表白的男生。

    当然我也不是很差,虽然还没有明目张胆地向我表白Ai意的nV生。但她们早已把我列入了自己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就这样我和陈佳的结合,让那些追求她的男孩子们输的是心服口服。只可惜我却忘记了我和陈佳的第一夜是什麼时候了。好在我还记得那一晚陈佳把她的CnV之身献给我。

    说心理话,其实我还是很Ai陈佳的。这次决定离开全属无奈,因為就在我刚一走进这个城市的那一刻,就决定了我的命运。

    有几次,在思想的斗争中,我差点决定把陈佳也带走。最终理X的一面阻止我这一时的衝动,因為她不属于我的家乡。她是大都市裡的快乐小仙子。

    对了!我叫杨春生!今年二十五岁!大学刚毕业!大家都说我是穷山G0u裡的土老帽(nV孩子除外)其实我现在也不算是土老帽了,毕竟在这个城市裡呆了近十三年的光Y。有一半的血Ye都已充满了都市的气息。

    记得刚来这个城市的时候,我才十二岁,绝对的一个小不点儿。

    那时侯我什麼都不懂,同学们都叫我野孩子。刚开始的时候我还不明白是怎麼一回事,时间长了,我也慢慢地融入到了他们的生活空间,致使我懂得了一些都市裡的东西。

    因此,我也深刻地理解了自尊二字的含义。

    从那以後,我开始学着躲避他们,慢慢的变成孤家寡人。没有一个朋友,没有一个知己。

    不过,还多亏那个时候我一个人呆着。让我有足够的时间来学习城市裡的知识,很快我就由一个什麼都不懂得野孩子成长為一个品学兼优的三好学生。

    而且还在不断的跳级,以至于我到了二十五岁就大学毕业了。

    其实,对一个城市裡的孩子来说二十五岁大学毕业是很正常的。但对我来说却是一个奇跡,因為我是山裡来的孩子!十二岁才上小学一年级。

    当时,我和那些b我小了好多的同学们在一起上课,学习。他们都非常讨厌我,而我却不知道他们為什麼要那样对我。

    每次在我伤心难过的时候,村子裡的伙伴们。他们和我的关係非常要好,不像这裡的孩子都看不起我。

    现在想想,当时也就是因為我是从山裡出来的孩子,身上有一种令他们讨厌的土味。但是到现在我都深深地迷恋着在山裡的感觉。

    话又说回来,我之所以能到都市裡上学。全都是因為我们村的胡村长,是他送我来的。因為我们村子裡的孩子都不能上学。

    当然不是因為他们自己不愿上学,而是没人愿意到我们那裡去教学。原因很简单——穷山G0u,没方向,没有宽敞的马路,就连进趟山都需要步行,而且还得走上两天一夜。更别提薪资待遇了,甚至还是义务的呢。总而言之一个字——“穷”综合以上的原因,胡村长才下定决心要培养出一个真正属于自己村子的老师。

    可以说胡村长是我们村裡识字最多的人了,年近七十岁的他还是在內战时期识得几个字。对于文化湥埽鼙〉乃此瞪钌钐寤岬狡肚盥溽岬母拍睿饩褪撬露ň鲂囊咏逃细母锏恼嬲康摹?gt;

    当时,我也算是村子裡最聪明而且也很愿意识字的孩童。经常跟在他的後PGU。于是,当他决定培养人才的念头时。我就成了他最理想的人选。

    不过,选中我的原因倒是还有一个。就是因為我是一个孤儿。无亲无掛,可以随时离开村子,接受别人不愿接受的重担。毕竟对那些有家的孩子来说,父母都不捨得他们孤零零的一个人,呆在一个既陌生又孤单的城市裡。

    时间过的太久了,记得在我五岁的时候,爸爸妈妈就双双离开了我。他们离开我完全是一个偶然。

    我们村子除了靠种地还是得种地,当时,爸爸妈妈就是忙碌在这祖辈留下来的遗產。老天故意安排这场悲剧,破天荒的大雨b的爸爸妈妈躲进了山洞裡。

    就这样,悲剧上演了。雨水过大导致山T滑坡。从此我就再也没有见到爸爸妈妈。

    好在爸爸妈妈生前留下了一个好人缘,村子裡的乡亲们都轮番照顾我。尤其是我後来的养母——沈秀梅。是她接管了抚养我的义务,後来听胡村长讲,她还是我的远方亲戚呢。从小到大我都习惯了叫她梅姨。

    虽然已经十三年没有见到她了,但她那秀美的脸旁依然清晰地刻录在我的的脑海裡。只要一闭上眼楮,她那永远都令我痴迷的俊容就出现在我的面前。记得我曾经问过她為什麼长的那麼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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