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诸神学徒 首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九章 从今天起你便叫木林森[2/2页]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妙书坊]https://m.miaoshufangla.com最快更新!无广告!

    过意不去,毕竟人家也救过自己一命。也不知怎么的,木林森竟然脱口而出:“木林森,我叫木林森。”

    这很奇怪的一个发音,用这个世界的语言读起来,很怪。

    木林森刚出生时,据说是五行缺木。所以木家老爷大笔一挥,一口气划下个木。于是便有了木林森这一名字。按木家老爷的说法,不就是缺木嘛,这事还不简单。你要多少个木我都给你!

    只是没想到,即使加了这么多个木,木林森还是难逃英年早逝这一劫。

    “木、林、森。”女又是一愣,有点困难的念出这三个字来,随后她温柔的抚去木林森额角的头发,道:“好罢。木林森,那这便是你以后的名字了。从今天起,便只有你与我两人相依为命了。”

    这一句话,便将木林森的新身份定下来。

    ————————————————————————————————————

    而此时的堕落城之

    离刺杀的事件已经过去两天了,这两天里城主普斯佐罗一直在着手安排防御,防止再次发生刺杀事件。

    现在,城主[普斯佐罗]大步向着城主府的后院走去,那里有两个别院。

    一个是他永远的最爱,已经逝去的前妻生前居住的地方。前妻病逝后,他永远没有让任何人进入那里,那里也成为了堕落城的禁地。除了小姨碧宛凝外,连长[普斯卡森]也没有再踏足这里。

    而另一座别院是新建不久的,居住着的是他第二任妻,千景所住的地方。

    [景儿啊,希望普斯卡森的事情与妳没有关系吧。]城主来到别院前,心里有些自欺欺人的想着,他感觉自己在逃避现实。

    穿过前厅,进入了千景的闺房。

    “景儿!”城主[普斯佐罗]推门而入,尽量放柔自己的声音。

    “城主?”罗帐下,一名成熟妩媚的女缓缓坐了起来,那是一个诱人心弦的熟女,棕色的头发盘起,同样是棕色的眸流连间散发出诱人的媚惑。在她的身上,穿着一种黑色的类似于国古时旗袍的衣服,修长洁白的**从开叉处露出,在她手上捏着一把白色的短柄羽扇。轻摆之间,一种贵气与妩媚很好的结合在一起,这一种成熟女人的媚力完全不是小女生们能学的来的。

    “城主你来了怎么也不说一声,让我好有所准备呢。”千景从床上坐起,娇声道。

    “孩怎么样了。”城主放柔声音。

    “刚睡下呢。”千景的身移到一边,露出了一个挺可爱的男孩。

    “呼。”城主轻轻呼了口气:“狼儿呢?”

    “狼儿正在随城的大将练武呢。”千景答道。

    “好。”城主答了个好字,让人摸不透他在想什么。

    千景,这个女人本来是堕落城知名的名将[魔虎]的妻,她与魔虎早年生有一,也就是城主口所指的狼儿,全名巴斯特狼。不过后来魔虎死的早,千景也便成了寡妇。

    后来过了些年,城主[普斯佐罗]的前妻病逝。千景或许真的是个很有心机的女人。

    抓住了同病相怜这一点,再加上她自身的媚力,顺利的成为了城主的第二任夫人。

    碧宛凝在木林森出事后,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这个女人,这个负有心机的不择手段的女人。

    “对了,景儿。”城主抬头道:“从今天起,妳还有孩们尽量不要离开堕落城。”

    “发生什么事情了吗?城主?”千景轻声问道。

    “普斯卡森被人刺杀了。”城主叹了口气,同时暗暗打量着千景的反映。但千景的反映却很正常。

    “有人在堕落城刺杀?”千景似乎一副不敢相信的样。

    “嗯,一言难尽。”城主[普斯佐罗]道:“妳与狼儿以后尽量不要出现在[普斯卡斯]的周围了。”

    “城主,你是在怀疑我吗?”千景委屈道。

    “不,不是我怀疑妳。”城主叹了口气道:“是碧宛凝,妳也知道她的脾气,她放下话来,说如果妳出现在普斯卡森边上的话,她不会放过妳。”

    “难道,我们堕落城还怕她一个女不成?”千景道。

    “唉。”城主[普斯佐罗]眼闪过很复杂的神情:“总之,妳最近别离开堕落城半步便是,一切等我解决了这件事情后再说吧。”

    “是。”千景轻声道。

    城主[普斯佐罗]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微笑,然后转身离开了这里。

    碧宛凝临走前那句话一直在城主普斯佐罗的脑海回荡。

    刺杀森儿这件事情,不会就这么算了!当时碧宛凝这么说。凭这小姨的个性……,接来下的事,城主普斯佐罗感觉自己不敢再去想…………

    ——————————————————————————————————

    ——————————————————————————————————

    召唤推荐票,收藏,点击,一个都别落下,嘻嘻。

第九章 从今天起你便叫木林森[2/2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