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一鉴婿 首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530章 秘草纲目[1/2页]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妙书坊]https://m.miaoshufangla.com最快更新!无广告!

    []

    https://www.biqugej.com/

    “算了,有些事不方便在电话里,我们见面谈!”沈万仞叹口气。

    秦汉和沈万仞通话的时候,西英浩也正在通话。

    “鹤城秦汉商业帝国之主还活着?”电话对面传来一个冰冷的声音。

    “他的原话是你的没错,我的确拿到真正的九街印了,但是非常可惜,已经被你的那一位拿走了,我的理解是他竟然这么了,就明商业帝国之主还活着。”西英浩严肃的回答。

    “如果鹤城秦汉真这么了,的确就是他还活着。”

    “那我该怎么办?”

    “从现在开始,你在鹤城什么也不要做,就当是去旅游的,明白吗?”

    “不明白!”

    “蠢货,如果商业帝国之主还活着,你肯定已经被发现了,甚至已经被监控起来了,虽然你和我通话用的是秘密络,经过加密的,可也难保有多安全,所以现在你最好什么也不要做,因为无论你做什么,都可能会让他得到一些信息,明白吗?”

    “明白了,从现在开始,我就是来鹤城旅游的。”西英浩冷汗淋漓。

    在此时此刻之前,他只想着立功,想着回去之后会被重用。

    可是现在被一盆冷水泼头,他才意识到在鹤城,他就等于在刀尖上跳舞,一不心就完蛋了。

    他非常想长出一双翅膀,立刻飞离鹤城,脱离危险区域。

    但他现在得到的命令是待在鹤城,继续留在危险区域,让他胆战心惊,根本没心情出去玩儿。

    西英浩胆战心惊的时候,秦汉却和沈万仞见面了。

    沈万仞赴约的时候,就像一个大明星怕被人认出来,包装的严严实实的,一直到进入秦汉殿下的包间,才把帽子摘下来,口罩摘下来,墨镜摘下来,宽大的风衣脱下来,坐在秦汉对面。

    “有什么话在电话里不方便?”秦汉问沈万仞。

    “秦先生,如果我当上沈家的家主,你怎么看?”沈万仞看着秦汉。

    沈家谁做家主,是沈家内部的事儿,按照正常的情理来,根本不用去征求一个外人的意见。

    尤其是秦汉是沈家的敌人,更不用征求秦汉的意见。

    问题是沈万仞担心,秦汉的破坏力太强了,把沈家搅得鸡犬不宁,现任家主被搞得憔悴不堪。

    如果他取而代之当上家主,恐怕也不会比沈千豪好到哪里去?

    所以现在他要确定一个问题,秦汉对他是什么态度。

    “你想我有什么看法?”秦汉把问题返回去了。

    “我当然想你支持我,我向你保证,如果我当是沈家的家主,绝对不会和你作对。”沈万仞。

    “你认为我怕你们沈家和我作对吗?”

    “的确不怕!”沈万任必须承认,虽然沈家是鹤城的第一大家族,去拿秦汉没什么好办法。

    “所以,你凭什么让我支持你?”

    “有两点,一点我刚才已经过了,我可以保证沈家绝对不和你作对,另外一点是秘草纲目。”

    “秘草纲目?”秦汉微微一愣。

    起秘草纲目没几个人知道,但如果起本草纲目,可以是人尽皆知,是李时珍的巨作。

    但是极少人知道,在写作本草纲目的同时,李时珍还写了另外一本书,秘草纲目。

    虽然只是一个字的差别,内容是天差地别。

    本草纲目记载的是常见的草药,当然也有一些比较珍贵的。

    秘草纲目就不一样了,只记载非常罕见而奇特的药物,还有一些非常奇特的偏方。

    当然这只是传闻,因为秘草纲目从来就没被公开过,也没被大量印刷过,所以只能是传闻。

    “是的,秘草纲目不只是传闻,而是真实存在的。”

    “看来你真是对家主宝座势在必得。”秦汉笑了。

    秘草纲目如果真的存在,绝对是国宝级别的,相比上古十大名剑只能更珍贵,更具有价值。

    上古十大名剑,只是非常优秀的兵器。

    而秘草纲目就不一样了,上面记载的特殊药材,尤其是偏方,是可以治病救人、创造奇迹的。

    “没错,秦先生,你可以支持我吗?”

    “好,你把秘草纲目拿来,我就支持你。”

    “很抱歉,我拿不来。”

    “你是在耍我吗?”秦汉的脸色一沉,刚才还要献给他,现在却拿不来,分明前后矛盾。

    “我怎么敢耍你,你听我解释,事实上我给你的也不是秘草纲目,而是寻找秘草纲目的线索。”

    “线索?是你掌握的,还是你们沈家掌握的?”

    “是我个人掌握的!”

    “如果只是一条线索,恐怕不够分量。”

    “我可以答应帮你做三件事!”

    “好,成交!”秦汉答应了。

    “好,今天晚上我就让人把线索送到你的庄园。”得到秦汉的承诺,沈万仞长长的出一口气。
第530章 秘草纲目[1/2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