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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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瑾皱着眉,细细回忆思索。却没见着关关吃惊的表情。
“你……为什么?”
又会认字,会读书,又弹琴吹箫,这样的人,哪里像是来奕王府当下人的。
“你究竟是怎么会的这些啊?寻常女子会的你都不会,他们不会的你倒都学了。你究竟是……”
“我也不知道。我只是说我好像会。可能也就是以为自己会吧。我记不得了。去年生过一场大病,忘了很多事。”
关关惊奇张大的嘴巴还是缓缓合上了,“算了。反正你是人推荐来的,陈伯肯定也给你一些轻松简单的活。不用扫地洗衣那么累的。”
张瑾默默地点了点头。只能如此了。
“诶,到了。”
张瑾抬眼瞅了瞅奕王府的大门,便跟着关关跨过了门槛,走了进去。
事情如同关关所说。陈伯一见到她,就跟她说,
作者:章华
花非花,雾非雾。夜半来,天明去。来如春梦不多时,去似朝云无觅处。
作者:章华
可能这就是传说中的“落了毛的凤凰不如**!”
阿繁拧着秀气的眉毛,一脸失望地瞪着眼前这只传说中的“凤凰“!
本以为是只会发光的变异鸡,掏出刀子就准备下手挖了内丹然后烤熟了吃。刚把刀子戳到变异鸡胸口,眼见着都冒出血丝了,内丹的光辉在向她招手,结果突然死掉了的变异鸡一个激灵一个蹦哒,脚丫子踩在阿繁头上就飞上了枝头。
吧嗒着翅膀斜斜睨着阿繁,一副天下唯我独尊,尔等皆匍匐于我脚下的鸡模样。细嫩树枝不堪重负,颤巍巍地苟延残喘。只见这只抖擞了身上肥肉和仅剩无几的“鸡毛“,一对翅膀掐着肥肥的腰,趾高气扬地扫了一眼脚底下的阿繁,一脸嫌弃地咕嚢:“哪里来的这么丑的丫头!“
“咦?鸡说话了!“
阿繁张大着嘴巴,不可置信地望着那坨肥球。朱雀说这古刹林里有宝贝。她就偷偷来这林子,一来就逮到一只会发光的神物,而这只神物还会说话。这要是能吃了她的内丹,该是多么美丽的事啊!阿繁盯着“鸡“,哈喇子就不争气地留了下来。
“啪!“一只肥大的翅膀掠过阿繁头顶。空中出现了不明飞行物。
“呸!这里哪来的鸡?你这丫头,丑就算了,还没见识。“
阿繁一听不得了啊,这鸡有来头,看来内丹可以不用自己吃,留下来卖掉,这价是曾蹭地往上涨啊!
“诶呦哦,是我没见识没见识,可不知这神仙我这种粗鄙之人是向来不会遇到的嘛,自然以为是俗物了。请上仙见谅。“阿繁笑嘻嘻地拱手道歉。眼睛还不忘瞅着它胸口刚刺破皮冒出来的血丝泛着的红光。哈喇子赤裸裸地揭露了她的
“那是,本尊乃是千年凤凰,哪是你这等凡夫俗子市井刁民可以随意瞻观的?让你看一眼,你都应该庆幸!“
三魂:魑魂,魁魂,魍魂;七魄:和魄,义魄,智魄,德魄,力魄,气魄,恶魄(分别代表平衡之力,生死之义,智慧,品行,力量,正义邪恶.)
人要死时七魄先散,然后三魂再离.生病时就是和魄散了,所以要用药物去阻止它散发.如果和魄和力魄散了就容易鬼上身.
古人认为人身上有三魂七魄,也有说三魂六魄的,三魂又叫三精。这种说法来源于道家,如道书《云笈七签》云:“夫人有三魂,一名胎光,一名爽灵,一名幽精。”七魄是:尸狗、伏矢、雀阴、吞贼、非毒、除秽、臭肺,皆“身中之浊鬼也”。
而梦笔生《续金瓶》中的沈花子也有三魂:一魂在阳间随身乞食,一魂留在阴间做饿鬼受罪,还有一魂在西门庆坟上守尸。某日清明,沈花子不小心摔死在路边。正遇上替西门庆守坟之魂,便把随身魂叫到西门庆坟内。两魂各诉其苦,甚至打起架来,随身魂
在赵越七的回忆里,那天是这样的。那日马车驶出钟离国京城。
她身体不适。
他懊悔不已,纳闷许久。到底是为什么会鬼使神差地莫许
分明与他没关系,分明他不爱惹麻烦管闲事。可他还是
看着她穿着鲜红嫁衣的背影在路边狂吐,他烦躁。
懊悔为什么那么草率失常,烦躁为什么总是要见到她。那双让人沉寂的琥珀色眼睛。
最让人没想到,心烦气愤不已的是她竟然在他眼皮子底下谈走了。他气愤至极,暴怒的表面下却又隐隐生出一点对她奸计得逞的认同来。
我一定要抓到你的。
别让我抓到你。
彼时,她十六岁,情窦初开的花样年纪。而他,看起来只是个像大哥哥的少年,猜不透年岁。那时的他们,在一个并不美妙的情景中邂逅了,然后,开始了宿命红尘里的羁绊。
“赵家哥哥,赵家哥哥,你真的是那只鸟吗?”小女儿揪着身旁一个白衣少年的衣服,一双眼睛亮晶晶的,眨巴眨巴,观察那个少年,左瞧瞧右瞧瞧,两只小手死命的篡着少年的衣服,生怕被她捉住的这只绝色少年兼大鸟跑了。
这小女娃子看起来也就十四五岁的年纪,那个少年比女娃高出了一个半头,约摸有二十岁了。值得一提的是,这名少年那可真是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鼻若悬胆,眼若秋波,虽怒时而似笑,即瞋视而有情。转盼多情,言语若笑。天然一段风韵,全在眉梢,平生万种情思,悉堆眼角。堪堪称做绝色美人。倾国倾城想来也不过如此。
红衣女娃子口水直流,琢磨他这么美,那他的肉肯定很好吃咯。刚刚他还是只大鸟,一瞬间就变成个人了!成了精的,肉应该更加鲜美了吧,架个火堆,把它的毛先拔了,放那边河水里洗涮洗涮,对了,幸好出来防身带了一把匕首,分解一番,架在火堆上,刺啦刺啦,应该还烤地油光光的,想想都一阵子香味扑鼻而来。
今天天气也格外的明朗。一出门就有好东西捡。本来想着去给那只朱雀儿找个雄性老伴儿,听说大多动物都是成双成对的。长大了就要娶妻嫁人,养一窝小仔仔。那个背地里爱慕她家小乐子的丫头就偷偷绣了个手帕,上面绣了两只小鸭子,丫头说那个鸭子叫鸳鸯。愿作鸳鸯不羡仙。想想她家朱雀儿啊,都多大了,也该是时候了,作为雀儿的“娘亲”,她可得一手操办好雀儿以后一家人的生活。这不,挑个好时候,就跑出来给雀儿找个老伴儿。没想到,雄性朱雀是没找着,却有只不知名的动物横挡在路中间。意外收获呀,啧啧,当真极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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