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人家不吃虫[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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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王府上下,每天都是欢声笑语的,所有人都特别喜欢金姑娘。
一到夜深人静无人时,好好就拿出那只初生婴儿袜来研究时空机,可惜一直都未找出鹦鹉哥穿越化身的缘由。
日子就这样迷迷糊糊的过着。边盼着洛潇回归,边吃好喝好玩好着。
夏天越来越炎热了,太阳就像一颗刚烤熟的地瓜,把大地烫的红通通、热腾腾,连各种小生物都不放过,人们个个汗如雨下,换上了单薄的衣料。王府里那只看门的狗,一天到晚吐着舌头散热,发出哈哈的声音,花儿也被晒得瘦骨如柴,十分渴望雨露的滋润。
好好一身浅蓝色的纱衣,衣料是用珍稀的冰蚕丝所制,穿在身上只感透凉冰爽,受酷热的影响缓解不少。此时她正很不雅观的爬在一棵树上,捉蝉!因为这几天晚上的蝉特别吵人,不但让她睡不好午觉,连晚上都被它们吵的睡不着,害得她黑眼圈都冒出来了。
她本想让鹦鹉哥去树上啄蝉吃,那鸟货一脸嫌弃的直接来句:啄你妹的鬼蝉,人家又不是真的鸟,人家不吃虫!
刚逮住一只调皮的吵人精,她正欣喜的放进小布袋里。那边管家跑了过来,说是宫内传来消息,北部边境初战告捷,清睿王正率领一部分大军快马加鞭的赶回朝,大概一个礼拜的日子就能到京了。
好好高兴的不得了,从未沾过针线的她,规规矩矩的跟着宫女学着做起鞋来,打算在一个礼拜之内做出一双称心的靴子,送给洛潇。
然而笨手笨脚的她,总是不小心扎到自己的手,虽痛却快乐着。那鸟货在旁见到,总会奚落取笑她好一会。
那天,天还没亮,好好就坐着马车赶到皇城外的郊外等着。
天那边出现火红的朝霞,日头开始升起的时候,远远的就看见如蚂蚁般细密的大军缓缓逼近,所过之处无不卷起阵阵尘土飞扬。
近了,近了。洛潇一身银白色轻甲,威严的坐在高大的白马上,手持银枪,意气风发。他看上去瘦了,似乎也黑了些,好像还更健壮了些。不过有一点没变,还是那么帅。
好好忙跳下马车,朝他奔去。当奔到距离他半米远时,却被他驾着马一把从地面捞了起来。等她缓过神时,她已稳稳的坐在马背上,他的怀里。
他一手搂着她的腰,把长枪扔给身侧一位士兵。“好儿。”一声呢喃间,唇落在她脸颊轻啄了下,便驾着马,超前着大队好一段距离。
一种久违的气息,充斥了她整个肺腑,那天生好闻的淡淡苹果香,非常清新怡人,还夹杂着一种属于男性的血汗味。
他一手驾着马,一手紧紧的环抱着她。他暖暖的气息带着一种暧昧,喷射在她耳际,痒痒的,“好儿,我很想你。”双腿蹬了蹬马,马儿加快了速度,把身后的士兵们甩的远远的。他带着她,策马奔腾的直往皇城内赶去。
好好静静的窝在他怀里,听着他激荡的心跳声。心顿时无比的踏实。
第79章 人家不吃虫[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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